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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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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此文是2011年我寫的第一本網文小說,當時上高中,沒有電腦,先在紙上手寫了二十多萬字,然後用鍵盤手機打出了十多萬字的電子稿。

今天無意中翻出來,整理了一下發上來做個紀念,感興趣的話可以看看哦,歡迎留言和收藏~

海之公寓,火光沖天,消防車刺耳的鳴聲撕碎了寂靜的夜,被稱為貴族皇宮的1號樓沈浸在血紅色的火海之中,觸目驚心。

血紅色的光,映在那一個英俊到讓所有人瞠目結舌卻一臉冷漠的市長的臉龐上。

全副武裝的消防人員正在井然有序地邊滅火邊救人。看熱鬧的群眾擠滿了街道庭院,不同的面孔卻有著同樣的興災樂禍的表情。一大批一大批的記者從四面八方向這裏湧來,閃光燈如同星星一般閃爍著。無數的警察、保安極力地維持著場面,以勉發生意想不到的混亂。

一個又一個光臉油肚的大人物被消防人員救了出來。其中有本國的富豪亦有國外的知名人士。這些大人物一從火中出來便一臉臭氣地大罵起來,語言各有不同卻大都是“是哪個王八蛋放的火,老子要斃了他!”的意思。盡管有人解釋過失火的是由電線短路造成的,可叫罵聲仍不斷。這可吸引了記者的眼球,無論警察保安再怎麽阻攔,卻也擋不住記者群眾了。紛湧而至的記者將本應立刻送去醫院的大人物圍了個水洩不通。

市長靜靜地望著這種任誰看了都會皺眉頭的場景,臉上竟是沒有絲毫的表情變化,仍是那一如既往的冷漠。一個高瘦的警官走了過來,行了個禮後,道:“市長,樓裏所有的人都已被安全救出來了。”市長聽了只是微微地點了一下頭。

突然,一個金發少年跑了過來,一把揪住那個向市長報告的警官的衣領,憤怒地質問道:“你們真把所有人救出來了嗎?楓嵐呢?許楓嵐呢?”火光映照下,少年的面孔極其俊美,像妖精一般,但那憤怒的神情卻有些猙獰。

這個高瘦的警官似是吃了一驚,臉上露出了恐慌的神色,“什麽?許楓嵐?記名冊裏沒有她啊?”

金發少年奪過警官手中的記名冊,只看了一眼,便揮起拳頭向那個警官打去。

警官被一下子打趴在了地,濃濃的紅色液體立刻從他的鼻孔中洶湧流出,即使這樣,警官卻也沒有任何的還擊,只是把求助的目光投向市長。

金發少年將記名冊狠狠地摔在地上,更加憤怒地道:“楓嵐今天才入住1號樓,而你拿的這個記名冊是昨天打印出來的,當然不會有許楓嵐這個名字!”突然,少年將目光轉向市長,冷冷地問道:“這個記名冊是你給他的吧?”

除了市長,沒有人註意到金發少年那深藏在如黑洞般的黑眸中的仇恨,那根深蒂固、永不雕零的仇恨。

時間仿佛靜止了,只有血紅色的火焰在這兩人極其相似的眼眸中跳著死亡之舞。

市長沒有作任何回答,英俊的臉上仍是那千年不化的冰雪。

就在這時,廣播裏傳來一個可怕的消息:“大火快燒到煤氣儲存室了,這兒隨時會發生大爆炸!請大家快速離開!再播一遍……”

原本看熱鬧的人們臉上紛紛露出了驚恐的神色,尖叫聲更是一聲高過一聲。無數的人紛紛向外湧去,黑壓壓的一片,如同熱鍋上的螞蟻。這次可完全超出了警察和保安的能力範圍。為了避免被人推倒以及被百數人踩死的命運,警察和保安拼命地向人少處跑去。

金發少年臉上的憤怒突然退了卻,卻浮出了害怕的表情。但他並不是害怕即將到來的爆炸,他不怕死,他怕的是以後再看不見那個女孩的笑容,他怕失去那個叫許楓嵐的女孩!“楓嵐……不,你不能”少年喃喃著,奮不顧身地向大火中沖去。他仿佛能夠聽到那個尖厲的求救聲,“冷撤,救救我,救救我!”

市長的臉上終於不再是一層不變的冷漠,他叫驚地望著少年的背景,向身後兩個像是黑客帝國裏的墨鏡國招了招手,那兩個保鏢立刻如離弦的箭般奔到了金發少年的身旁,一下子將金發少年死死地按在了被黑色灰塵覆蓋的水泥地上。

金發少年拼命地掙紮著,欲掙脫那四只如鷹爪的手。然而這兩個保鏢就像大力士般,讓少年難以動彈。

市長帶著另一個手拿沈重鐵鏈的保鏢走了過來,臉上已恢覆了死氣般地漠然。他指著地上的金發少年,用著事不關己的口氣道:“他的精神病犯了,將他鎖起來,勉得他又惹出什麽事來。”

金發少年突然冷靜了下來,停止了一切的反抗。他擡起了頭,雪白的肌膚上粘著幾絲灰塵,殷紅的嘴角勾勒出一道好看的弧線。他竟在笑!笑容如同天使般美得讓人不由地倒吸涼氣。“早晚,我會殺了你哦!”像是開玩笑的語氣,卻讓在場的每一個人都為之膽戰心驚。

市長並沒有因少年的話而有任何的不安。他晃了晃手,三個保鏢便一起動手將少年緊緊地捆住。而整個過程中,金發少年沒有做任何的反抗,而是一直微笑,如同天使一般笑著,卻笑得讓人心痛。這個少年的仇恨終要開出惡魔之花了。

少年被直接扔進了漆黑的車廂中。隨著車的啟動,震耳欲聾的爆炸聲傳來,那棟高聳的大樓,一直為所有人稱讚和向往,如今,它已然在火中化成了碎片。

黑暗中,依稀可見少年的面孔。只見少年仍是笑著,只是一滴似有似無珠淚從他的眼角滑落。少年心中的悲哀隨著這顆水珠的滾落大抵也消失了,留下的只是積聚在心頭的恨意,對這個世界,對那個男人的恨意。

一道冰冷的、如同死神的目光射來,雖然看不到,卻依稀可以感覺到。那道目光正註視著少年黑色的靈魂。

一個星期後

夕陽如火,燒紅了整個天際。

馬路上,車輛穿梭不絕。下班的人們湧擠在十字路口,焦急地等待著紅燈的亮起。人群中,有這樣一個少:長長的黑色卷發,大大的棕色眼睛。美麗得如同芭比娃娃的臉上盡是喜悅的神色。紮著蝴蝶結的黑色上衣,米色的碎邊短裙,更是襯得她秀氣無比。這個少女似乎是人群中惟一沒有因等待而有所焦急的人。她沒有註意到眾人積聚在她身上的目光,而是雙眼緊盯手中粉紅色手機的屏目,完全沈迷其中。

馬路邊一個僻靜、終日不見陽光的狹長巷道。他望著眼前三個向他挑釁的打著耳環的少年混混,臉上竟是如天使般的笑容,美麗到讓人覺得詭異。

“你只是名字叫冷撤,就以為自己真是魔神啊?”臉上有著一道十字形傷疤的光頭混混嘲笑道,“竟敢打我兄弟?惹火了我們拜金幫,後果可是很可怕的。怎麽怕了?只要你給大爺我磕三個響頭,我便饒了你。”

面對對方的嘲笑與羞辱,他仍是笑著,淡淡地問道:“你兄弟?那個公然在課堂上講大話打擾我睡覺的人嗎?怎麽?他死了沒?”

話音剛落,金屬落地的聲音從他的身後傳來。他轉頭去,只見不遠處的巷道盡頭的馬路邊,一個有著一頭濃黑長而卷的秀發的少女輕描淡寫地看了他一眼,便連忙彎下身來去拾地上的粉紅手機。潔白的手臂從黑色的袖中伸出,如血般鮮紅的繩線映入了他的眼簾。他驚愕了,因為他的手臂上也系著和那個少女手臂上同樣的繩線,那是被稱為系住命運的線,是帶上後永不可摘下的線。

他這一出神,全然忘記了那三個混混,他沒有聽到那個臉上有十字疤痕的光頭憤怒地罵了句“混蛋!”,更沒註意到向他揮來的拳頭。

突然的疼痛讓他猛然回過神來,嘴角立刻紫了一片,殷紅的鮮血從嘴中流出。他摸了摸嘴角邊剛流出的血,怔怔地望著那個因打他而邁了個踉蹌差點跌倒的混混,突然笑了起來,道:“記住了,你是第一個打過我臉的人。為此,我可要給你特別的獎勵哦。”

沒有人看到他究竟做了什麽,只有人看到那個臉上有疤的混混像是被什麽重擊而直直地飛出,狠狠撞在了墻壁上,鮮血四濺。

遠出傳來那個少女的驚叫聲。

剩餘的兩個混混呆呆地看著昏迷在血泊中的老大,又望了望仍是一臉迷人笑容的他,一起從懷中掏出雪亮的水果刀,向他刺來。

只是眨眼間,那兩個混混的拿著刀的右臂已被他緊緊扼住。驚愕中的混混似乎出於本能,立刻用另一只手向他揮起拳頭來。“速度……太慢。”他只哼了這麽句,那兩個混混便伴隨著骨頭碎裂的聲音痛苦地哀嚎起來,伸在半空中的拳頭也隨即落了下去。

兩反水果刀落了下來,眼看要著地,卻眨眼間被他接在了手中。

一個混混淌在血泊中,另外兩個混混捂著斷了的右臂在地上打了滾兒哭嚎。

“惡魔……”他聽到身後不遠處的女孩這麽說。他的笑容中多了份得意,他很喜歡這個稱呼。他轉過頭去,望著遠處女孩撥打電話的動作。“報警嗎?”他喃喃道,微笑著向那個少女走去。

少女見他向自己走過來,臉上露出了無比恐懼的神色,楞了一秒後,便是跋腿就跑。

他本欲追上去,卻腳下一個不穩,竟是被一塊磚頭絆倒在地。手中的水果刀一個轉彎,竟是刺入了他的右手背,鮮血立刻流了出來。先不說他被石頭絆倒時的狼狽,光是竟被從敵方殺來的刀傷了手背就是夠他懊惱了。他從沒這麽晦氣過!

他從地上迅速站了起來,拔出手背上的刀,任血液肆意往外湧流。臉上那份怡人的笑容自然是沒了,整個臉膛烏雲密布。從他褲包中掏出一條白色絲巾,將右手粗略地包紮了一番,拍了拍身上的灰塵後,便淡定地向巷道外走去。

不久,他便聽到救護車的聲音。原來那個女孩不是報警而是打急救電話啊!

他勾起了嘴唇,臉上的笑容讓萬物都沒有了光茫。他回頭望了望那兩個和他媽終保持100米距離的黑衣保鏢,知道自己若不在八點前回去,那兩個保鏢便會對他五花大綁,把他拖回去。他深知他逃不過那個男人的手掌,亦不想逃脫,因為他……還沒殺死那個男人。

那三個混混要麽會死得悄無聲息,要麽不會再在這座城市裏出現。無論結果如何,他可以肯定的是自己不會再與他們有任何幹系。那個男人,他的父親,這座城市的市長,他所在的大學的校長,以及這座城市最大商業公司的老板,是那麽地偉大而無所不能。十三年前,他母親的死,以及一個星期前海之公寓的那場火災,他的父親都可以一揮手便平息的一幹二凈,即使是最有名的報社和自稱最聰明的偵探對其真正的□□也毫無所知。

他望了望無邊如血的落日,臉上的笑容漸漸隱了去。路上行人很多,大多都是成雙成對的情侶或是一家幾口,老少皆有。在這些人中,他無疑更顯孤獨。

他又在不知不覺中來到了龍神橋上。這座有著百年歷史的古橋邊,是兩棵百年楓樹。那樹幹已粗到五個成年人都合抱不來了。樹梢的楓葉紅得如同著了火般,和天邊的晚霞倒是極其相襯,幾乎融成一片。他一步步地走著,白色的背影,充滿了寂寞的氣息。他又看到了那個笑得如同花仙子的女孩向他走來。

他徒勞地伸出手,想要挽留她,叫著女孩的名字,“楓嵐……”

天邊的落日不知什麽時候玩起了捉迷藏,躲著,不讓任何人看到。該是回去的時候了。他心中想到,也許母親和楓嵐也只是躲了起來罷,終有一天,他會與她們相會。

那個像皇宮一樣宏偉、華麗的建築物裏,他的父親正坐在桌邊優雅地品著紅酒。在這個男人的身邊,坐著一個迷人、妖艷的女人。這個女人正靠著他父親的肩膀,玩弄著手上在燈光下閃閃發亮的鉆石手鏈。他的父親已經四十多歲了,可從烏黑的頭發和優雅的神情以及英俊到能讓每個女人停止呼吸的外表來看,似乎只有二十多歲,或者更年輕。而那個妖艷的女人只有二十歲,僅比他大兩歲,竟厚著臉皮想要當他的後媽,真是可笑至極!

有那麽瞬間,他又起了殺心,血絲布滿了他的眼睛。但很快便平息了下來,因為這幢建築物裏到處都是極期厲害的保鏢,就在那個男人的身邊,正站著四個高大的壯士般的墨鏡者。若是真動起手來,只怕他又要被關在黑暗的地下室幾天,幾個月甚至幾年。這幢建築分明就是皇宮,而那個男人便是皇帝,他只不過是個囚犯,一個一心要殺掉皇帝的囚犯。

他松開了因殺心忽起而握緊的拳頭,臉上又換上了迷人的笑容。他徑直上了樓,進入了自己的房間。

他在一面鏡子前停下了腳步,註視著鏡中那張與母親幾乎一樣的面孔。

鏡中的他,不像是人類,倒很像是妖精。金色的頭發,蒼白的肌膚,長長的睫毛下,眼眸黑得如同無底的黑洞般,透露著冰冷、難測的氣息。殷紅的嘴唇,和吸血鬼吸過血後的嘴唇一樣完美。他雖然有著和母親同樣的容顏,卻有著和母親完全相反的神情。他的母親的面孔始終給人一種溫柔、迷幻之美,而他卻給人一種壓迫、冰寒之感。他憎惡他黑色的眼睛,就像憎惡他的父親般。他希望自己的眼睛是藍色的,和他的母親一樣。

他曾經學過各式的劍術和格鬥術,所以他能輕易將那三個混混打得落花流水也並不奇怪。

他一直都不明白他的母親,那個給他取名冷撤的溫柔美麗的女人,為何會自殺。就在才八歲的他的面前,她用匕首刺入胸膛,任血染紅了他的世界。而他的父親,那個男人竟然沒有向他解釋過,哪怕一句安慰的話都沒有說過。那個男人望著躺在血泊中的女人,臉上沒有一絲悲哀。葬禮那天,面對眾記者追問女人是怎麽死的,那個男人竟用著平靜的語氣道:

“身染重病而死。”

於是當天報紙上紛紛刊登“市長之妻因身染重病不幸去世”的消息。

謊言,全是謊言!才八歲時他豁然明白了,是那個男人逼死了母親,事後卻用謊言來為自己脫罪。八歲的他拿著水果刀,走到那個男人的身邊。那個男人低下頭,勵聲問他拿刀做什麽。他只說了句為母親報仇便向那個男人刺了過去。然而他的力氣太小,刀口只是輕輕劃過那個男人的臉,他便被身後的保鏢扭住了胳膊。

之後的六年,他是地下室度過的。他原本以為自己會一個人在這黑暗中蜷縮一輩子,無人問津。沒想到地下室中還有一對夫婦,一個漂亮如同仙女的女科學家和一個俊秀的男科學家。這對夫婦因研制出毒品而害死了幾十個人,被判了死刑。可這對夫婦卻從監獄裏逃了出來,躲在這不見天日的地下室。

“我們並不是想研制毒品去害人,我們只是在研制藥物,可以醫治我女兒心臟病的藥物。我們先用了白鼠試藥,看到白鼠沒死,我們便以為成功了。但我們擔心會出現異常,於是把藥拿去先給別人使用。一開始,那些試用過的人經醫生鑒定確實都好了,可沒想到正當我們為此感到高興時,那些試藥者卻一個接一個死去了。這真不是我們故意的,我們並不想害人……”

“幸好市長他寬宏大量,收留了我們。市長的妻子還幫我的女兒治好了病。真是太感謝他們了。願上帝保佑他們這樣的好人。”

“對了,你是誰家的孩子?叫什麽名字?”

“我……我叫冷撤……”

“啊,是恩人的孩子!”

“你怎麽被關這兒了?”

“爸爸逼死了媽媽,他連我也要不放過。”

“怎麽可能?天哪!那樣好的人,怎麽會呢?”

“不管是怎麽回事,既然你是恩人的孩子,為了報恩,我們會疼愛你的。”

這對夫婦用了六年的時間在這陰暗的地下室精心地呵護他、教育他,從小學的知識到中學的知識及至大學的知識都一一教了他。他也很聰明,一學就會。

六年後,他被父親放了出來。出來前,那對夫婦含情脈脈地望著他,說:“我們的女兒叫林簡瞳,如果你以後有機會遇見她,請告訴她,爸爸、媽媽永遠愛她。”

這一別便是永別。

那對夫婦服藥死在地下室裏,□□便是他父親給的。他們的屍體被埋在了垃圾山中,沒有墓碑。

十二歲的他只能默默向上帝祈禱,求上帝接納那兩人的靈魂,讓他們在天堂得到安息。“我終會為你們報仇的。”他末了這麽說。

他的話被他的父親聽到了。經過四年的時間,那個男人竟是一層未變,無論容貌、情感,還是嚴厲的聲音。那個男人拽著他的衣領,說:“想要殺我?好,老子便送你去學武。四年後,若你能學得厲害的本事,能打過我身邊的保鏢,你便可以殺我。”

從國內到國外,他進過數十個武術學校,學過各式的武術。他很勤奮,進步得令所有教練都讚不絕口。原來,仇恨可以讓人變得這麽厲害。

他沒有花費四年,僅僅學了三年的時間便返回了家。

然而自以為了不起的他竟然被父親的保鏢打得滿地找牙。但那個男人俯視著他道:“你已經很不錯了,一個打三個,竟也打了個平手。”

“你……”他滿口鮮血地叭在地上,氣得直咬牙。

“怎麽?告訴你,我共有五十個保鏢,以後可能還會更多。想要殺我,等你能夠以一勝百的時候,才有可能。我周允霧可不是誰想殺便能殺的!”

明白了敵強我弱的他,暫時收回了殺那個男人的想法,過上了學生的生活。雖然從八歲時他便輟了學,但他仍是以全市第一的成績考入了這座城市裏最有名的大學。

龍神橋上,他遇上了那個女孩,從此便步入紅塵。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使他的人生變得完美了。有愛有恨的人生,才是完美的人生。但一星期前,海之公寓的那場大火,燒掉了這份完美。他無法忘記,那血紅的火焰,燃燒了他的天空。

那個叫許楓嵐的女孩就這樣在火中消失了,伴隨著如花的笑容,消失在血染的天際。

那時,他被父親的保鏢緊緊地按在地上。他擡頭仰望著那個男人冷漠的表情,笑著說:“早晚,我會殺了你哦。”

他關上了燈,躺在床上。耳機裏,死亡音樂分外動聽。黑暗,他伸出了手,又握緊,微笑著說:“那個男人,總有一天,我要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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